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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乌鲁木齐出租车承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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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宝“第一案”二审落槌,判决结果是怎么样的?

油价低赔偿标准怎么算-油价低迷会有什么影响

据江苏高院消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2件涉中行?原油宝?事件民事上诉案件二审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件经过

三件诉讼案件中,一件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于庭审结束后达成调解协议、结案,并迅速全部履行完毕。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另两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决由中行承担原告全部穿仓损失和20%的本金损失,返还扣划的原告账户中保证金余额,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一审判决后,2名原告分别提起上诉,认为中行应赔偿其全部损失,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南京中院受理该2起上诉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月10日二审审结、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南京中院审理认为,中行?原油宝?产品于2017年报中国银保监会备案设立,银保监会对中行?原油宝?产品风险事件进行调查并作出了行政处罚,金融监管部门未认定中行销售?原油宝?产品属于非法经营期货行为。

此外,?原油宝?产品实行100%保证金交易,并设置最低保证金比例为20%的强制平仓线,不符合杠杆交易这一期货交易典型特征。上诉人认为双方当事人就投资?原油宝?产品事项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无效的观点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与此同时,南京中院认为,中行通过《产品协议》、官方网站、手机银行APP?帮助?栏等对?原油宝?产品的适用对象、风险等作出了提示和说明,在销售产品前对销售对象进行了风险测评,按照银行业适当性标准履行了销售产品的适当性义务,上诉人认为中行将?原油宝?产品销售给风险测评结果为平衡型的投资者且未做必要风险提示和说明、未正确履行适当性义务的观点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而对中行在产品设计上未考虑原油期货产品会出现负价极端情况,在交易过程中未能向投资者提示负油价带来风险,且未执行协议中关于保证金充足率降至20%(含)以下时强制平仓的约定,一审判决已经做出认定,并判决中国银行承担相应责任,上诉人认为中行应当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观点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反思?原油宝?:银行收缩个人账户交易业务

细数中国金融市场大事件,中行?原油宝?事件必定位列其中。

新冠疫情导致经济全面暂停,原油需求出现大幅下降,国际油价持续暴跌,3月底国际油价开始在20美元的历史底部区域徘徊,无数国内投资者纷纷抄底原油。

不过,由于原油的投资渠道有限,其中上期所原油要求50万的投资门槛,境外投资由于亦有所限制,无门槛、无杠杆的银行账户原油在银行的营销下变成了市场炙手可热的品种。

乌鲁木齐出租车承包问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维护出租汽车经营秩序,保障乘客、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出租汽车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服务,并按照行驶里程或者时间收费的轿车。

第四条 出租汽车行业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由市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市客运(出租)管理机构行使出租汽车管理职能,负责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市工商行政、公安、物价、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对出租汽车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经营资质管理

第六条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和每台车占地面积不少于米的停车场地;

(三)有符合技术、安全和环保规定的车辆;

(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有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

第七条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以及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的车辆;

(三)参加个体经营自律组织,或者自愿接受某个符合条件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管理。

第八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驾驶执照,驾驶经历两年以上;

(二)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有经客运管理机构培训核发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第九条 申请开办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经营者),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一)向客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具备开业条件的有关证件和资料,经客运管理机构资质审核合格并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凭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行车执照,到客运管理机构办理《营运证》、《驾驶员营业证》等证照。

凡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的,不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营运手续不全的车辆,不准上路营运。

第十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停业的,应当提前10日向客运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同时上交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和专用标志,取得停业凭证。停业期间不准从事客运经营。

出租汽车经营者歇业的,应当提前10日向客运管理机构申报,并将有关证照和专用标志上缴,持歇业凭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更新营运车辆,应当办理有关更新手续。

第三章 客运服务管理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客运服务车辆的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无《驾驶员营业证》的人员驾驶;

(二)按照规定保养和维修营运车辆,并到检测站接受技术性能或者维护质量检验;

(三)组织所属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统一培训,并接受定期考核;

(四)按照规定缴纳管理费和其他应缴税费;

(五)不准借用、挪用出租汽车营运牌照;

(六)不准伪造、涂改出租汽车标志;

(七)配合客运管理机构处理违法行为,接到《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应当及时指派人员偕同违法驾驶员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

(八)与驾驶员签订租赁承包合同;

(九)定期接受经营资质审验;

(十)除特殊气候外,保证本年度本企业营运车辆车容车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十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出租汽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持技术性能良好;

(二)车身和车厢整洁,符合卫生要求,空调(车辆本身装备有空调的)、座椅等设施完好;

(三)营运牌和车辆牌照齐全、清晰;

(四)安装合格的里程计价器和发票打印机;

(五)在规定部位设置或者喷印收费标准、企业名称、监督电话等服务标志;

(六)标志灯字迹清晰、夜间明亮。

第十四条 驾驶员在营运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章驾驶,安全行车;

(二)着装整洁、文明礼貌,不在车内吸烟;

(三)携带有关证照,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

(四)按照规定停车;

(五)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行驶;

(六)未经乘客同意,不准搭乘;

(七)正确使用计价器,按时进行周期检定;

(八)按照规定收取车费,并如实给付乘客有效发票;

(九)不准转借、串用发票。

驾驶员应当接受客运管理机构的年审。

第十五条 驾驶员不准拒绝乘客运送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拒载行为:

(一)车辆开启待租显示器时,有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

(二)车辆开启待租显示器后,在乘客集散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三)载客后,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

第十六条 乘客应当遵守本办法和交通管理的规定,不准在车辆遇红灯停驶时或者禁止停车的地方拦车。

乘客应当文明乘车,并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二)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和学龄前儿童乘车应当有人监护;

(三)不准在车上吸烟,乱扔废弃物。

乘客违反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驾驶员可以拒绝其乘车。

第十七条 乘客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车费及有关费用。

乘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一)驾驶员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的;

(二)驾驶员不出具有效发票的;

(三)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未将乘客送达目的地的。

第十八条 乘客需要出市区或者夜间去偏远地区,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办理安全登记手续,并通知驾驶员所在企业或者自律组织;乘客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驾驶员发现乘客遗失物品,应当设法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及时上交所在企业或者公安机关遗失物品招领部门;拒不归还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乘客在出租汽车上遗失物品,可以凭乘车发票向车辆所在企业或者客运管理机构挂失。

第二十条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出租汽车行业开展文明服务竞赛活动,推广标准化服务。

第四章 出租汽车停车场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地,应当按照城市规划、道路交通和出租汽车管理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二十二条 在机场、火车站、饭店、宾馆、商场等乘客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立出租汽车停车场,应当到客运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设立出租汽车停车场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管理制度,保障车辆和乘客安全;

(二)对所有出租汽车开放;

(三)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四)有专职管理人员,维护场内秩序;

(五)接受客运管理机构的指导。

第五章 检查与投诉

第二十四条 客运交通稽查人员应当按照交通部《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路检路查规范》执行公务,主动出示证件,并佩戴执法标志,遵守法纪,依法管理;不得徇私舞弊。

第二十五条 客运交通稽查人员进行出租汽车营运检查,出示手势后,驾驶员应当停车,接受检查。

第二十六条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经营者与从业人员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客运管理机构和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乘客投诉受理制度,接受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 乘客认为驾驶员有侵犯其合法权益行为时,有权向客运管理机构投诉。

乘客投诉应当提供出租汽车车牌号、乘车发票、乘车日期、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客运管理机构受理乘客投诉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情况复杂的,可以在一个月内做出答复。

经营企业接受投诉后,应当自接受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可以向客运管理机构投诉。

第三十条 驾驶员被投诉后,其所在企业或者自律组织、接受管理的企业,应当在接到客运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指派人员偕同驾驶员,到客运管理机构接受查询处理。

客运管理机构在调查和处理期间,可以暂扣该车《营运证》、《驾驶员营业证》;驾驶员可以凭暂扣证明继续营运。

第三十一条 乘客投诉计价器失准的,客运管理机构可以将计价器及其附属装置送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仲裁检定,由此发生的直接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三十二条 出租汽车营运时违反本办法规定,驾驶员拒不履行法律责任的,由该车所在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的,由市客运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二款、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从事非法营运的,责令停止营运;由公安部门配合客运管理机构暂扣《行车执照》和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没收一个月以上四个月以下的非法收入(不满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并处以1万元罚款;拒不接受处罚或者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可以扣押客运车辆60日;逾期不接受处罚决定的,可以将扣押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交指定单位收购、拍卖。

(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三款规定,未办理完营运手续上路营运的,对企业处以8000元罚款,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更新手续的,责令补办有关手续,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继续营运的,责令停止营运,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未定期组织驾驶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或者未接受定期考核的,责令改正;经客运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率未达到80%以上的,责令其对未合格的停业3日以上5日以下,集中组织培训,考试合格的重新上岗。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七)项、第三十条一款规定,驾驶员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未接受处罚的,由客运管理机构注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和《驾驶员营业证》。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九)项规定,未按期接受经营资质审验的,责令补审,并对经营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项规定,本年度企业车辆车容车貌合格率未达到95%的,对企业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一年内违反本办法记录达三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客运管理机构可以取消其营运资格,三年内不予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由客运管理机构处罚的,由客运管理机构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客运管理条例》实施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使职权,给出租汽车经营者或者驾驶员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第三十八条 执罚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之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执罚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听证。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条 罚款使用的票据和罚款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县(市)出租汽车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汽车公路养路费以现行标准为基础降低20%征收。为应对成品油价格上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减轻出租汽车行业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别从本月和下月起取消6项、免收3项、降低5项、停止1项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具体项目见附表),各地出台的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未经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合理收取出租车承包费管理费

《通知》要求,除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依法对出租汽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收取检验费外,其他单位一律不得进行尾气、噪声等各种强制性检测并收取费用。不得借对出租汽车检测、处罚和管理之机强行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公告、登记、拖车、学习资料和培训等费用。机场、车站、码头、饭店、宾馆、商场及文化娱乐中心等公共场所不得向出租汽车收取各种驻点营运费和管理费等。《通知》还要求规范征收出租汽车司机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合理确定纳税额,不得超标准征收。此外,各地要依法规范出租汽车企业收取的承包费和管理费,标准过高的必须降下来。

燃油附加费依油价变化适时出台

为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稳定出租汽车司机收入,《通知》同时规定,对于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导致出租汽车增加的部分运营成本,可采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予以消化。燃油附加的收取标准为每乘次0.5元至1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并根据成品油价格上涨情况适时出台。

出租汽车企业不得截留费用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取消或免收的项目和新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并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减负措施落实到出租汽车司机。出租汽车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截留。各级物价、财政部门将加强对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高收费行为。

取消、免收和停止的收费项目

实行时间:2006年4月1日

取消项目: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免收项目:公路客运附加费

实行时间:2006年5月1日

取消项目: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治安费、特殊行业审验费、机动车辆排污费

免收项目: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防洪治安费

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2006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公路养路费:以现行标准为基础降低20%征收

计价器检定收费:由96元降低到45元,每年检定一次

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由95元降低到85元,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出租汽车复检时不再收费

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由200元降低到160元;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收费,由65元降低到53元

我想已经非常详细了,至于一些特殊问题,我个人建议你询问一下政府有关部门,祝你好运:)

至于汽车性能,考虑到你的汽车主要长期运营在城市,我建议你买捷达!

法律 旅游法

旅游法规案例分析(A)L北京国际旅行社在获得“国际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后,他们整理出站 - 泰国,港,澳14日游,张16人参加。这个旅行社的,因为太匆忙,没有在地面上运算符来比较选择,只是为了寻找在香港一家旅行社。由于地面运营商组织不力,没有陪在泰国部分,没有太多的景点参观。张回北京后,再前往北京这种说法由该机构提出主张,这不是我们的责任。张某等于是旅游质监局投诉,发现该旅行社的质量支付保证金只需要6000万美元。升问:旅行的借口是正确的? l如果机构无法弥补,如果适用质量保证吗? (B)L是一个很好的夏季旅游的旅行社,我们组织前往山东新开发的海岛旅游。在一个组织中,为了保证一定的利润,其他地方机构,以促进谈判统一价格的代理,这个价格比成本价高出许多。经过三十几人的组织。这就决定了美丽的景点,令人流连忘返,许多游客拍照非常浓厚的兴趣,其中包括两位客人爬上一个陡峭的山坡形状奇特,站立不稳,跌落,造成骨折的结果。 :要经过两次索赔,旅游出行的借口回家。 “这是导游没有提醒的原因,无关与该机构调查,指导做未做的提醒,我们希望这个人来指导要求2二人随后前往质监局投诉,L 1,我问是否适用的保证金?L 2,旅行社的违规行为有哪些?L 3,是否侵犯引导?(三)升北京兴城一日游旅游组织旅游者出游,报价198元/人李某三人参加的。合同写得很好,但汽车,发现开出的合同“豪华空调车”变成了北京人(普客),直到局部,还能找到住宿的“三星双重标准”,以“四奖”,并表示为旅行时一个公共厕所,马某导游说:“农行旅行社安排的三个景点是不好玩,兴城刚刚开发A D景点比较好玩,建议去。游客颇为心动,大家就都去了。此时导游说,为纪念D景点发展,当地推出的邮票一套,售价为60美元,但看她买的,只是45元。游客颇为恼火,此行住,玩,可怜线,回到北京后,要求机构的赔偿差旅费量的一半(99亿美元)。旅行社解释说:“兴城作为新开发的城市,很多设施都没有完美的,因为它是旺季,三星不能得到一个房间,只有设置为明星和豪华空调车改普通客运公司。运输公司声称的房间应该是80元的原因,该机构可以退还差价40元房间问:.. L 1,该机构认为,赔偿是有道理的为什么,什么费用(如适用)质量保证金L 2,马某是什么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理?L 3,如果游览不满考虑是否有权复议和诉讼?升4,申请复议时,马某的导游,导游说的权利享有调整或改变旅游活动策划接待权利,政府并没有出售的商品,未经允许作为处罚的权利,她被认罚借口请马某是正确的:(4)升外国语大学,韩国专业三年级学生李某,有一直为旅游行业非常向往,从大一到大三的测试,但没有人成功过。暑期实习到A国际旅行社,积累下一次考试的一些实际经验。国际旅游业务非常繁忙,一旦委托李导游,但不幸的是,李某先抓住一次执法当局。 L 1,我问他有什么违规行为?执法部门如何管理这笔交易? L 2,李的不满,认为自己的旅行社预约,询问是否有委任为旅行的权利? L 3,当李某带到本集团向韩国客人,旅行社预约的可能性? (5)升上海到昆明旅游指南旅游旅游这一组是一组老师,一行26人的难度。上海上车,突然发现增加一个孩子。根据规定,该旅行社立即报告。机构回答说:“不,如果代表团去,孩子产生的费用由父母额外的费用。他们同意原来的3200元/人,小孩,2000元/人相比。”当组到昆明世博会,通过世博会展示团费不包括在2000美元,每四个孩子付一半车费50元,老师不同意,有私人旅游猜测,犯罪嫌疑人,导游恼火,一位老师打电话110。会伴随着旅游推进与其他人,被带到派出所接受采访全陪。全陪越想越气,他问到一个呼叫返回到旅行社的机构同意,而四位老师认为中止全陪导游服务,背部投诉至质监局后,上海。 L是否中止导游行为合约? (6)L扬州,导游徐“五一”被邀请的时候,他被扣押在浙江指导地方执法人员决定,理由是引导行为的导游必须将处罚的单位提供导游服务的朋友由旅行社委派,旅游经营者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签约指导商业行为的导游。升1威尔许满意,是否复议的权利。 L 2,徐的行为是私人承包旅游业务?如属于,如何处罚? (7)L与穆斯林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建议的指南,为游客和其他人拜谷说,他们不理解,经常说一些不尊重穆斯林民族的语言。因此,团里准备投诉至旅游局,即谩骂后游客参观,侮辱对方的人格尊严。 L 1,问引导违反什么? L 2,如何处理违反巡演? (8)升苏州钱某与一队到长白山旅游旅行社。这是登山前第二天的秋天,游客一定要问是否钱某多敷料,钱某答:否,可以轻装上阵。真的很顺利,一行人登上屋顶。第二天冷却,三游客冻伤,一是鼻子严重冻伤,需要治疗的导游,导游说这是不当造成自己温暖你们三人,三人经过处理自己回苏州去旅游索赔。机构不承认责任,应承担找导游。 L 1,要求旅行社可以不承担责任? L 2,旅行社发现这个借口不工作,和一个电表,说不可抗力长白山的天气是无关的俱乐部。是吗? L 3,游客见索赔无望,所以建议保留金赔偿给质监局,适用吧? L是否旅游责任险?升游客还是不解气,要求惩罚导游,导游问什么违法行为呢?如何惩罚? (9)●上海铁路局老职工黄山疗养院,马某72岁,机会难得,他们带来了小孙子。坐夜巴士等到达目的地后,马某在车上已经去世,家里做了一个自称旅行社。 L 1,询问是否适用的质量保证? L 2,经查老人是由于引起的心脏发作的疲劳,于0:20是否适用的旅游责任险? (10)L一个旅游团出国旅游的,当张购物手机丢失,无论是保修。如果导游和旅行社没有提醒,不管它是什么? (十一)在一九九七年在一国际旅行社导游王受审,被判犯过失伤人人民法院,因为未成年人的行为,被判处被免予刑事处罚。 1998年因为在导游的游客强调消费的过程中,在严重的情况下,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 2005年,王某在资格考试合格的导游参加,导游获取凭证。但其应用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导游证在收集,拒绝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王先生对这一具体行为不服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复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平。请申请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升宏不论是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拒绝复议旅行导游证了行政权力?什么是它的法律依据? L(2)旅游行政拒绝的正确发出王导游证的行为进行评论?什么是它的法律依据? (L)L 2006年6月,由一家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徐代表团到中国法国之旅的导游引导。在游览期间旅行。徐游客看到一个小巧便携的相机,但功能齐全,经询问,该相机的价格比在法国的中国便宜,然后与游客商量,购买相机。因此,惩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请用法律知识教训,回答下列问题:L(1)徐导游游客可以买外国货?为什么呢? L(2)根据什么条例徐处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有什么具体规定? (十三)升游客前来旅游预订,旅行社支付200元的生活星级双重标准,收费10元,在这个时候,当游客入住,酒店报价为180元外发现,要问什么原则侵犯。 (十四)升李为五日游海南旅游报名,他2005年3月2日每日名准备2005年4月2日出发。这个时候要旅行费用1680元/人,含门票1100元。然而,当3月20日的门票价格管理调整折扣机票的状态也不能太低。因此,通过1100元的门票到1320元220元以上。 L 1,如期旅行社,谁负担这额外的220美元? L 2,由于群体数量不足原来的约定4月2日出发,但在4月2日,所以在4月1日通知李某,由于群体数量不足,所以只能退掉该业务。此时,李某已支付1680元的全部费用,只是问在这个时候是否该旅行社退还1680元?这可能是适当的沉积? L 3,协商后,他们改变了协议,4月20日出行,这一切都改变了合同或转让合同?升4,天有不测风云,4月10日,由于国家管理门票价格调整。升①若门票价格,门票在这个时候谁承担额外的成本?升②如果它变得机票价格下降,810元,超出的那部分退票哪一方的成本? L 5,如果非行程调整在这个时候,但李4月20日行程做,这个时候就门票价格管理的国家进行调整。如果机票上表,由哪一方承担额外的成本? l如果车票下跌,退款给哪一方的额外费用? L 6,如果非政府季节和油价上涨,机票成本的调整,从而导致机票价格上涨,但由于价格调整在这个时候上涨了220元,这额外的部门的哪一方负担? (十五)升李为五日游海南旅游到他2005年3月2日每日名字,准备参加2005年4月2,从1680元/人的费用。 L 1,李某支付了首600元,标示为“定金”收据,但李4月2日的东西不是空的,那么李某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L 2,游学,只收300美元,又收到一个标有“存款”,李某没有走空,并询问是否可以取回300元? L 3,如果只有机构收取300元,并标记为在收据上“订金”,在4月1日通知李先生,因为他是唯一一个项目,不能成行,现在为了退还300元,按预付款的10%作为罚款。可以吗?升4,如果支付押金300元,但李某对自己说不要去,有什么可以要求退款? L 5,如果首付款300元李,收据只是说:“今天,李先生收到了300元,”如果有事不能去后,李,有什么问题可以退还? (十六)L 30人在深圳旅游,准备2.10-2.14一个代表团到北京旅游,游长城计划2.10,2.11游览故宫,天坛之旅2.12,2.13,2.14等等。抵达北京后,导游说的路线不合理,应该是最美丽的最后一次巡演,这将是10日利率掉期的第14位。而当雪花飘落13日北京,长城不能游览。 L 1,游客投诉,要求处罚导游,可以? L 2,如果游客认为旅行社的投诉应该是对服务质量问题,负担超过的门票费用,并赔偿,是否可以? L 3,如果无法弥补的旅行社,可申请的质量保证?应该如何赔偿?有些人(17)升上海工商局组织旅游昆明疗养,预定住宿为三星双标,入住前,导游也描述得非常好。但抵达后,游客发现房间有点坏了,没有热水,没有下水道,部分客房,空调,有的不能使用。工商局12人与领导的贤参观洽谈一个吟道:。 “我们不住,你就可以回家了,我们不需要你,”他与同龄人在一家四星级酒店的入住另外,问殷参一做? (十八)L赵某等人在苏州招收国际旅游马泰拉旅游的第一个店,会展为6500元/人,4月1日付的钱,5月8日之旅。等5月6日去的,店已人去楼空。所以赵,国旅总社为A,但一个国家,说:“店已经签约,他们不承担责任,也没有独自出国旅行的权利,是一个存储非法的。” L-1,则要交3000人民币是订金或预付款? L 2,赵和商铺的合同签订人是否有效?无论L 3,赵和其他人可以要求赔偿国旅的返回3000元? (十九)升马某16人参加了北京交通的中间软昆明丽江旅游的计划,但到大理,所规定的由于道路塌方软,已暂停,乘客不能。所以,普通旅客的旅行社紧急调用返回,但他拒绝接受,因此无法赶上飞机到昆明。 L 1,游客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可以吗? L 2,马某16人的做法是否合理?飞机模型额外的600美元,谁愿意忍受? (二)L 2006年7月由北京举办了全国巡演从一个城市的线外接到北京旅游34人的团队,在游览期间参观时,作为一个高 - 低陪一个计划,以节省时间,提高外游,暗中策划,以减少两个景点。并一再对客人说,一旦我们到北京来是不容易的,因为未来的景点应该多看一些,大部分客人同意征费及基础,每增加50位客人远,增加了四个景点(景点包括:两高的私下从该计划中减去)。在团体赛,还向客人介绍了高的纪念册卖八件套。由于夏季天气炎热,再加上团队的教学多老年人,因此,不少客人感到计划访问的高不满的行为太少,太仓促了,其他的旅游景点景点的时间,行程结束后,该团客人集体签名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导游高惩罚升的请求理由请描述一个高-L的行为(1)违反了这些规定指导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2)应给予的指导和什么样的处罚后,委托机构(XXI)升张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尚未实现在巡回赛上与旅行社,希望参加实习旅游指南在今年九月,正值旅游旺季,导游人员不够,他们作为被雇用张导游,被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它的导游资格考试给予罚款,擅自进行导游。张拒绝接受处罚,他没有获准进行导游活动,而是由从事导游职业介绍机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不当,被做了一个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升请问:L(1)张的观点是否成立?为什么呢? L(2)有无职业介绍机构从事张导游?为什么呢?

农村土地发现石油.能相应赔偿多少钱

占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amp;第二十二条关于国家对占用土地的赔偿的规定,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油价下调,下班兼职跑滴滴能赚钱吗?

油价下调很厉害,我住的杭州,92号,5块4毛9,95号也就5块8毛4。但其实兼职跑滴滴,我们不能只考虑加油的成本,保养、折旧,都是钱。而且,如果不是所谓的“持证上岗”,还有一定的风险呢。整体看下来,兼职跑滴滴,能赚到的钱有限。

兼职跑车,理想下的收入预测

我们先不考虑成本和风险,首先对兼职跑车的收入做一个比较理想化的预测。首先,我们看看滴滴的计费规则:17点到23点这个时间段,按照杭州滴滴快车司机端现行计费规则来算,里程费是每公里1块7毛2,时长费是每分钟4毛钱。所以重点就是:每天能跑多久,以及每天能跑多远。滴滴官方发布了个《2017年滴滴出行平台就业研究报告》。

上面讲:快车司机基本上就是以兼职为主的,每天在线时间不到2个小时的司机最多,占了50.67%,一半。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发布了一个《2016智能出行大数据报告》,里面调查了300多个城市的全年车速数据。得出了一个结论:考虑到早、晚高峰堵车的影响,全国城市道路整体平均车速为23.7km/h。

根据前面讲的这2个数据,我们就假设:每天下班之后,坚持出车2个小时,并且这2个小时的车子一直载着乘客,一直在路上跑,每天能跑47.4km左右。算下来,一天收入130。理想情况一算,一个月大概3900块钱的样子。这个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收入,对吧?

需要付出的成本预测

算完了理想的流水收入,我们再保守估计一下兼职跑滴滴需要付出的成本,基本上是4个方面。

油费成本

首先就是油钱。能源与交通创新中心(iCET)发布了个《2018中国乘用车实际道路行驶与油耗分析年度报告》。

上面说:根据4500多万条油耗记录的统计,国内私家车的实际平均油耗约为8.57L/100km。每天跑50km,一个月烧128.55L的汽油,算加92的,现在油价一算,705块7毛4,这算保守了吧?现在油价也便宜,对吧?

保养成本

保养车子当然也是要钱的吧?智研咨询给了个统计:2010年到2016年,国内新车平均零售价基本上保持在10到15万之间。我们按照这个车价、级别,拿个车子举例子。2018款1.4T大众朗逸,1万km换一次机油机滤,材料加工时,4S店价格344块钱。一个月多跑了1500km,相当于多花了51块6毛钱。

2020款1.6L日产轩逸,间隔是5000km,价格327元,相当于每月多花98块1毛钱。我们平均算下来,平摊到每个月,额外在保养上面多花75块钱的成本,还行,对吧?

车辆折旧成本

折旧。《2018中国乘用车实际道路行驶与油耗分析年度报告》上面讲:国内的乘用车,2018年平均行驶里程17213km。如果按照每天50km来算的话,一年就多跑了18000km,差不多就是正常家用车的2倍了。平安公司,去查了点资料,它有个“车辆损失险”,对车辆折旧率有个算法的,我们就参考了:私家车月折旧率为新车购置价的0.6%。

如果跑了2倍的里程,折旧率的话,就乘以2,2倍嘛。一辆15万的私家车,每月正常折旧大概是900块钱,兼职跑个滴滴,每月的折旧费就多了900块钱,这也是笔钱。

话费、违章、维修成本

除了前面讲的这3种,其实跑滴滴还会导致一些隐性费用的增加。手机导航的流量费、联系乘客的电话费、交通违章的罚款,路上小刮、小蹭的维修费用等等。

有的朋友说:“「啊」这个是我们平台里面会支付的。”或者怎么样。总归有付、有没有付;总归有平安开车的或者遇到意外的,我们就把这个东西先列出来讲。之前我们视频里面是算过的,这里不赘述了:平摊到每个月,四舍五入大概120块钱,还是逃不掉的。把收入和成本减一减:收入是3900,减掉700的油费,减去保养75块,折旧900一扣,再扣去120的隐性费用。这么一算,一个月的利润约为2100块钱。

现实中,需要承担一些风险

看上去也是钱,买个iPad也是买得了的。但是,你不要忽略前面这个收入算法叫“理想中的”,这句话不好忘记的。首先,我们就是很难坚持每天去跑的,更重要的是,有很多风险让我们利润是达不到预期的。

实际派单情况跟理想有差距

这话怎么讲?首先,滴滴快车订单,又不是像抢红包一样,“手快有,手慢无”,是平台根据一系列的规则来进行指派的。

说人话就是:有没有生意给我们做,不一定光看我们勤不勤奋、手快不快,系统说了算的。滴滴车主端有个叫做“口碑值”的一个东西。官方的解释是这样的:口碑值越高的司机,接单越优先。口碑值是由出行分和服务分组成起来的,也就是:服务乘客越多、越好,分数就涨得厉害。我们每次坐滴滴,下车之前,师傅求我们“给个好评”,其实就是为了这个。

对于新注册的车主,没有数据,口碑值有可能就是落后的,很有可能就接不到单,或者说派一些短途的所谓的“小单”。可能去接人的路上开掉了3km,别人坐上了车,1.5km到了,你还要回到原来的地方,又开3km,很难受的。算下来,每天兼职2个小时,真正能赚钱的也许只有1个小时,收入就不一定达到预期了。

需要“双证合一”

再一个就是:现在跑个滴滴,很多地方是要求所谓的“双证合一”的。

一个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另一个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一个是车,一个是人。如果没证,跑滴滴途中出了个事故,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钱。北京交通大学硕士论文,《网约私家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承担研究》上面讲。我国对网约私家车交通事故的承担主体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保险制度不完善,会导致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以各种理由拒绝赔付。

说人话就是:我们开非营运的车子,干了一点类似于营运的事情,一旦出了事故,被人揪住“小尾巴”了,就不给赔钱,还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另外,如果没有证,运管部门一查到,也有可能有罚款的风险,这个东西就是概率,很难讲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34条: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警告,并处1万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

你看,刚才我们都在几千几千地算,这逮到一次,上万了,罚一次,就几个月白干了。如果刚刚开始干就被罚了,这痛的……对不对?

有证车辆转营运,保费上浮、强制报废

所以说,有些车主可能讲:“没有证,我去办个吧。”是不是?没那么简单的。《网约车运输证》一办理,车子就转换成营运性质了,保险费会更贵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干营运跑得多,保险公司就认为你出险、刮擦,要它赔钱的概率就会更大,你风险更大,当然收更多的钱了。